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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商贸的思考


[2007/4/23 13:11:51]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商贸。商贸流通处于社会再生产的中间环节,上接生产下连消费。百姓的吃、住、行、购、乐游特别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任何一样都需要通过商贸流通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商贸服务终端的状况和水平,最终决定着广大消费者和居民家庭的生活质量;同时,商业道德水准和文化涵养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社会风气和人们精神面貌的方方面面。可见,商贸流通产业在创造和谐经济、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构建和谐商贸中,必须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以提供商品和服务为中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与合作为手段,以信用体系作支撑,着力扩大消费,促进经营公平,激发创造活力,建设和谐文化,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努力使商贸流通发展更加协调、创造活力更加增强、促进消费更加激活、供给保障更加有效、就业空间更加扩大、服务设施更加完备、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加提高、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人际关系更加和谐、和谐文化更加丰富、各方权益得到更加尊重、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
  一、突出发展主题,为构建和谐商贸创造。
  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以诚信为重点,做到文明经商。
  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安定有序。
  五、和衷共济构建和谐商贸。求真务实确保落到实处。

     
来源: 《重庆商贸》 [2007/4/23 1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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