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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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7 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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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以来,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公司范围内,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精心部署、加强领导。公司党委于5月8日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王承柯同志主持,公司党委、纪委成员、支部书记等共1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央、重庆市、市商委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我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决定成立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承柯、副组长:张齐玲;成员:陆钦如、周永富、靳冀、全清耀、高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靳冀;办公室副主任:全清耀、高辉。公司开设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63825702和举报信箱即公司“总经理信箱”。 加强舆论宣传。为了给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加强了宣传舆论工作。利用市场通道和公司走廊,设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标语栏两块和宣传栏一期。宣传内容包括: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目标任务、重点范围、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部署、组织机构、工作内容等,使广大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从而端正态度、积极参与,保证了治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进行戒勉谈话。根据党委安排,公司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中层管理人员共27人(其中党员18名、非党员9名)进行了戒勉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四大纪律”和“五个不许”等规定的情况;遵守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的情况;考核管理人员任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措施。谈话的程序主要有:一是谈话前,由主谈人分别收集对谈话对象的意见;二是谈话中,由被谈话对象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汇报自己的情况;三是主谈人向被谈话对象反馈意见,提出希望;四是由被谈话对象填写《管理人员戒勉谈话登记表》。这次戒勉谈话,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产生了一定的效果。通过谈话,管理人员大都认真检查了自己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等规定以及遵守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的情况,在思想上敲响了警钟;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立说立行,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市商委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司还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认真制定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法人资格、资质条件、技术能力、资金能力、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招标、评标、定标等工作,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规范。 |
来源: 张长河 [2006/6/27 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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