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发票抵扣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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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1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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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对货物运输发票按一定比例抵扣,准予抵扣的运输发票种类包括:海洋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发票上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上须载明货物名称、运输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承运单位名称、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承运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抵扣比例为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的7%,申报抵扣的时间为开票之日起90天内。 |
来源: 陈军 [2005/11/17 1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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